自电动车面世以来,由于其购置运行成本低、无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等方面的手续,广受群众青睐和欢迎,特别是随着近几年来交管新规对交通违法的高压治理,作为非机动车类别的电动车数量更呈迅猛增涨之势。但正是电动车这些独有的特点,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众多电动车行驶途中闯红灯、超员超速、窜道抢行等交通乱象经常可见,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而且诱发大量交通事故,加之其没有保险等手续,驾驶人抵御风险系数低、赔付能力差,一旦发生事故极难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从而在社会上一直以来饱受诟病。
历年来,公安交管部门对于电动车交通乱象感到十分头痛。一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明确将其界定为非机动车,若交管部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却又处在于法无据的尴尬境地,不能扣车也不能处罚,大多只能口头教育后放行,监管法律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电动车乱象、驾驶人侥幸心理的滋生,交警对此亦无可奈何;另一方面,不少电动车主也想将车辆像机动车那样办理相关牌证手续,这样既有利于电动车盗抢案件的查缉,又能保障交通安全合法权益,提高行车安全风险防控指数,却同样面临着无法可依的窘况;再一方面,自从《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各地为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出台了不少的地方行政规章管理办法,如对电动车实行注册登记上牌、购买强制保险、办理轻骑类驾驶证、参照摩托类车辆管理等办法,但这些规定措施因其缺乏群众认可基础和法律法规的权威严肃性,依规管理整治的效果并不理想,电动车交通秩序依然乱象丛生。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各地公安交管机关为了规范通行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电动车交通乱象问题知难而为,适时组织开展了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可以说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电动车交通乱象的严峻形势,但始终未能形成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电动车交通乱象陷入屡禁不止、屡治不绝的局面。究其根源,关键还是在于相关监管法律的缺失。
重症需下猛药。实践证明,只有尽快健全完善相关监管法律,让电动车交通安全监管有法可依,保障公安交管机关执法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真正把电动车依法监管起来,电动车交通乱象方有可能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