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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横穿马路被撞,甩上半空将监控砸烂!

发布时间: 2019-01-21 14:38:2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分享:

撞人后,

肇事司机驾驶无牌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岂料办案民警凭借现场遗留的车身碎片

在案发11小时后,

成功将其抓获......

1月13日晚20时18分许,广西来宾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报案称在322国道合山市河里镇东堡村路段,有一人受伤躺在路边,疑似遭遇了车辆撞击。

值班民警赶到现场时,被撞女子已无生命特征,身上有车辆撞击后的痕迹,在现场没有发现肇事车辆。


民警随后展开现场痕迹勘验、物证提取工作,在公路地面上发现了几片车身碎片,根据办案经验和碎片情况分析,判断出这是一辆银色的车辆经碰撞损坏后,遗留在现场的散落物,进而初步判断这是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了现场周边监控视频资料。



事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显示:该事故发生在1月13日晚20时6分许,一名女子在横过马路时被一辆快速驶来的小车撞飞,女子在巨大的撞击力下甩了出去并撞向路边的监控杆,导致监控探头信号中断。

通过排查事发路段,事发时间段过往的可疑车辆,民警最终确认肇事车辆为一辆银色本田小轿车。然而该嫌疑车辆没有悬挂车牌,这无疑给破案增加了难度。民警通过对这一嫌疑车辆进行追踪以及开展走访调查,最终锁定肇事逃逸驾驶员为杨某智。


1月14日早上,肇事逃逸者杨某智在强大的法律震慑和思想压力下,由其亲属陪同,来到二三大队合署迁江中队投案自首。在审讯室,杨某智如实交待了案发过程和逃逸经过。

杨某智称,事发当晚他送朋友回家后就独自驾车沿国道322线由北向南往迁江方向行驶,想赶回迁江镇方庆村委工作。


当民警问到知不知道撞到了人时,杨某智却称当时下着雨,国道上没有路灯照明,加上其头疼得厉害,眼睛模糊,并没有发现路上有行人,就听见了碰撞的响声。知道车子右前大灯和挡风玻璃右侧碰到了东西但是不知道是碰到了什么,因为头疼加上紧张,就驾驶车辆离开了现场。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理应协助救治伤员,保护现场报警等候处理,争取减少事故损失。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肇事逃逸的借口,逃逸只会加重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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